“通过我的努力工作,能够减少危险工作对矿工兄弟的伤害,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为了这一句平凡的誓言,宁夏煤矿安监局银南监察分局局长于明科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战线坚守了20年。
从筹建灵武办事处说起
1969年,为支援宁夏煤矿建设,于明科的父亲从陕西铜川矿务局调到宁夏石炭井矿务局四矿工作。他生在矿区,长在矿区,父母都是淳朴的煤矿工人。怀着对煤矿的情结,于明科1987年考入西安矿业学院,毕业后主动要求回到石炭井矿务局工作。1997年,于明科调入宁夏煤炭工业厅工作。
“1999年,我到宁夏煤矿安监局工作。宁夏煤矿安监局灵武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成立时,只任命了办事处主任,缺少内设科室负责人,当时宁夏煤矿安监局内设处室条件更好,但是我选择到灵武办事处担任综合室主任。”于明科说。
灵武办事处位于毛乌素沙漠边缘的宁东矿区,风吹沙子跑,人烟稀少,环境恶劣,交通不便。初建的办事处只有于明科和另一个同事。当时,车辆紧缺,交通不便,于明科和同事跑遍了银南6个矿区考察监察员。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将灵武办事处在宁东矿区建立起来。
于明科带领新招录的监察员熟悉辖区煤矿情况,克服种种困难,为每一个煤矿建立起基本情况台账,为办事处建章立制,使灵武办事处各项工作很快步入正轨。
2004年,灵武办事处办公大楼落成,他才调回省局任人事培训处副处长。面对全新的岗位,他不断加强人事业务知识学习,创新思想及管理方法。于明科深知,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需要较高的业务水平。所以,他不断加强业务学习。
2008年3月,于明科考入西安科技大学能源学院安全工程专业,之后顺利完成学业,获得安全工程硕士学位。
勇于带头,严格执法
2018年11月,宁夏煤矿安监局党组将于明科从监察二处处长岗位调整到银南监察分局任局长。阔别14年,他又回到了最初战斗的地方。
到任后,于明科带领分局全体监察员主动作为,坚持节假日、周末不放松,狠抓监察执法,严惩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尊严,重树监察执法权威。
2019年2月,于明科带领分局监察员冒雪赶赴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开展突击监察,启动了“春雷行动”。他带领检查组直奔煤矿井下,按照方案对某煤矿开展了长达5个多小时的井下实地检查。针对发现的井下一综采工作面未按照防灭火专项设计要求落实灌浆时间、进度和灌浆量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
随后,于明科又对一煤矿开展承包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专项监察, 发现违规承包的问题。
这次行动加强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能力,实验室破碎机,起到了“查处一矿、震慑全区”的作用,对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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