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公布了2020年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工作情况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山西省241名矿长被计分。19名矿长在2020年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实验室破碎机,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2名矿长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单位名称
记分次数
记矿长数
记分12分以上处理矿长数
1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102
97
13
2
太原市应急管理局
24
20
1
3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10
10
0
4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10
10
0
5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14
13
0
6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12
11
0
7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14
14
1
8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9
23
0
9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4
23
0
10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7
7
0
11
临汾市应急管理局
19
16
2
12
运城市应急管理局
11
9
0
全省记分统计情况
记分次数
280
记分矿长数
241
处理情况
3年内不得担任矿长
19名矿长在2020年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5年内不得担任矿长
2名矿长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终身不得担任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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