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期,陕西、山西、湖南和重庆等4省(市)所属煤矿企业连续发生4起事故,共造成41人死亡、8人失联,损失严重,教训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刘鹤副总理、王勇和赵克志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果断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1月4日,陕西省铜川市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子梁煤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59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出现响煤炮、瓦斯频繁超限、片帮等突出预兆后,在未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突措施的情况下,继续冒险组织生产,综掘机割煤诱导突出。
11月11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源煤业)发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40108运输顺槽综掘工作面打通采空区,造成采空区积水突然涌出。
11月29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导子煤业有限公司源江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以下简称源江山煤矿),造成5人死亡、8人失联。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与周边3处矿井相互越界开采、违规转包、采用巷道式采煤, -503m水平6煤二上山掘进工作面打通采空区,导致老空水涌出。
1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吊水洞煤业)违规回撤井下设备引发火灾事故,造成23人死亡。该矿赋存煤系地层伴生石油,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和资源回收公司在回收井下轨道、管路、线缆等设备时违规动火作业,引燃主水仓漂浮的大量石油(油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这4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违法组织生产作业。源江山煤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技改和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批、地方政府下达停产指令并采取焊接入井钢轨、贴封条等措施情况下,拒不执行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在超深越界区域布置10个工作面,其中7个煤巷工作面采用木支护、以掘代采。
二是提供虚假情况、蓄意隐瞒采掘工作面。万通源煤业蓄意隐瞒40108掘进工作面,该工作面区域不设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作业人员不带定位卡,刻意躲避监管监察。源江山煤矿井下巷道与周边矿井相互越界,无反映井下实际情况的图纸。
三是违规承包。万通源煤业被整体托管后,事故地点的掘进工程由临时拼凑的当地包工队施工,且不受托管方统一管理。源江山煤矿把井下7个煤巷掘进工作面违规转包给3个包工队,管理极为混乱。
四是技术管理薄弱。万通源煤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对老空积水情况不掌握,划定的积水区域位置不准确,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盲目掘进。源江山煤矿对邻近矿井越界开采的采空区水文地质情况不掌握,组织生产作业前,未采取探放水措施。
五是风险意识极差。万通源煤业冒险紧贴着积水线布置工作面,对水害风险未采取任何管控措施。源江山煤矿和周边的3处煤矿井下巷道互相连通,系统混乱、风险交织、隐患丛生,依然冒险超深越界开采。吊水洞煤业没有制定关闭退出方案,将井下设备违法违规出售给资源回收公司自行组织回撤,未采取回撤设备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规动火。乔子梁煤业在井下出现突出预兆后,仍然冒险作业。
六是驻矿盯守责任不落实。源江山煤矿驻矿监管员形同虚设,对该矿长期超深越界生产行为不管不问,也不上报。吊水洞煤业所在的地方政府对关闭退出矿井审批把关不到位,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缺位,驻矿盯守制度形同虚设。
三、有关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仍然淡薄,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抵抗风险的能力仍然不足,安全生产形势十分复杂,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筹发展和安全,层层压实责任,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落实落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治理高风险煤矿,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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