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是中华文明的源头,是华夏儿女的母亲河,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带和生态屏障。
黄河流域中上游是我国煤炭产业集中区。我国有14个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其中有7个分布在黄河流域中上游;有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其中有6个分布在黄河流域中上游。2015年12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发布以来,生态环境部共批复14个现代煤化工项目,其中10个项目位于黄河流域中上游。据2019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7年黄河流域中上游煤炭产量约28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78%。
众所周知,黄河流域中上游大都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是支撑煤炭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基础资源。水资源短缺是当前黄河流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最为突出的矛盾。如何实现煤炭开采与矿区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这是必须破解的重大科学问题。
笔者认为,加大黄河流域中上游煤炭产业环保力度、促进煤炭产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至关重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黄河流域中上游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应放在水资源源头保护、生产全过程节水和高效低耗利用矿井水等方面。
在源头保护上,可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境与生态现状进行规划与实施。
例如,黄河上游青海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煤炭资源少且赋存条件差,建议在保障企业转型发展的基础上,让煤炭企业逐渐退出,以生态恢复为主。黄河中游煤炭资源富集区开采强度大,可引入“保水采煤”技术,化验室破碎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从源头上对水资源进行保护,使煤炭开采对矿区水文环境的扰动量小于区域水文环境容量。要在煤炭开采的全过程(采前—采中—采后—稳定期),做好节水和保护地下水工作,实现协调开发。
同时,相关部门和煤炭企业要做好矿井水的处理与资源化高效利用工作。目前,矿井水处理利用技术趋于成熟,完全可满足煤矿规模化发展需要。但在黄河流域中上游,很多煤矿由于矿井水处理设施投资和运行费用高、回用水量有限等,仍无法实现矿井水的充分回用。
目前,黄河中上游大型煤炭企业的外排矿井水基本上可以达到地表三类质量标准,但绝大部分外排矿井水中的硫酸根离子和氟离子超标。如何去除外排矿井水中的硫酸根离子和氟离子?目前尚没有高效、经济的处理方法,这是相关科研工作者必须尽快解决的难题。
除煤炭产业外,黄河流域中上游还是煤电和煤化工产业的集中地。目前,100%的煤制油、85%的煤制烯烃、50%的甲醇制烯烃项目,均位于黄河流域中上游,煤电和煤化工产业用水量巨大。统筹好黄河流域中上游有限的水资源,并做到煤电、煤化工产业全过程节水运行,对保护黄河流域水资源至关重要。
一方面,要开辟新的水源。相比过去企业用水全部取用黄河水,现已有部分煤电和煤化工项目计划改用经处理后的矿井水,这将大大降低从黄河取水的需求。例如,中煤集团下属榆林煤化工拟投资10亿元,对煤炭开采产生的矿井水进行处理,并用作下游煤化工产业用水水源。
另一方面,对于煤电、煤化工企业自身所产生的工业废水,要加大处理和回用力度。蒸发浓缩分盐产生的硫酸钠和氯化钠产品一般被界定为危废品,如何提升废水蒸发浓缩技术水平,使煤电、煤化工企业所产盐类副产品能够物尽其用,是相关科研工作者亟需解决的难题。
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须加大研发资金投入,集中优势力量攻克煤电和煤化工所产浓盐水深度处理难题。同时,对于无法二次利用且被界定为危废品的工业杂盐,建议当地政府统筹建设刚需危废品填埋场,对上述工业杂盐进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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