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高瓦斯矿井不得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
错
2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均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对
3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对
4架线电机车采用碳素滑板能够减少电火花。
对
5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同一区段线路上,允许同时行驶非机动车辆。
错
6使用的蓄电池动力装置,检修应当在车库内进行,测定电压时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后测试。
对
7电机车运送物料时制动距离不得超过50m。
错
8轨道机车运输时,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错
9机车运行中,司机需要将头或者身体探出车外看前方路况。
错
10使用的蓄电池动力装置,充电硐室内的电气设备不需要是矿用防爆型。
错
11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对
12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
对
13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可以同时运送易燃易爆或者腐蚀性的物品,实验室破碎机,或者附挂物料车。
错
14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无需加装保险绳。
错
15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当两车在车场会车时,驶出车辆应当停止运行,让驶入车辆先行。
错
16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应当设跟车工,遇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对
17人员乘坐人车时,列车行驶中及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对
18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闭状态并闭锁。
错
19人力推车时,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对
20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普通轨斜井人车可在煤矿使用。
对
21无极绳绞车的安全制动必须是失效安全型。
对
22无轨胶轮车应设置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
对
23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时,必须设置车前照明灯和尾部红色信号灯。
对
24无轨胶轮车可以进入专用回风巷和微风、无风区域。
错
2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齿轨卡轨车的制动力应为额定牵引力的5倍。
错
26井下使用的无轨胶轮车制动采用湿式和干式两种。
错
27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最大不超过2米/秒。
错
28为了节约油耗,胶轮车可空挡滑行。
错
29同一巷道内布置架空乘人装置和轨道系统运输时,轨道系统和架空乘人装置电气设备必须闭锁。
对
30斜井轨道必须有防滑措施。
对
31一个采 (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 (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错
32一个采 (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 (盘)区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 (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错
33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者补充安全措施。
对
34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
对
35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30m。
错
36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对
37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对
38每批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抽样压力试验后即可全部入井使用。
错
39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柱 (极薄煤层除外)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对
40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90kN ,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
对
41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对
42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对
43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顶必须铺设完好并搭接严密。
对
44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浆或者注水。注浆或者注水的具体要求,不必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错
45采用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内进行回采。
对
46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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