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已恢复正常生产建设煤矿286处,复产复工率达85.6%,全区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验室破碎机,同比减少3起、3人。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实施监察214矿次,查处安全隐患558项(其中重大隐患17项),行政处罚133次,有力地保障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期间,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 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联合行动。两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5个督查组,分别到赤峰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等5个重点产煤地区,就煤矿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督查组深入井下一线,重点检查了9家煤矿企业、11处矿井,查处安全隐患68项,其中重大隐患2项,单矿最高行政罚款327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有力保障疫情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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