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矿山安监局发函就《“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重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
《征求意见稿》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化验室破碎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0%,矿山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煤矿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80%;建成100处智能化示范煤矿,建成600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800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八大主要任务和五项重大工程。八大主要任务分别是健全安全法治体系、织密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治灾救灾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体系、筑牢基础保障体系、深化安全治本攻坚、提高监管监察效能、健全社会共治体系。五项重大工程分别是矿山智能化建设工程、矿山安全信息化建设工程、安全科技装备提升工程、尾矿库安全风险综合治理工程、监管监察能力提升工程。
《征求意见稿》强调,严格矿山安全准入“。十四五”期间,停止审批山西、内蒙古、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年产能低于120万吨的煤矿,宁夏新建和改扩建后年产能低于60万吨的煤矿,其他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后年产能低于30万吨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年产能低于90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年产能高于500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年产能高于800万吨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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